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仙坛股份: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

来源:证券之星 时间:2023-04-24 16:56:43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徐景熙)

  本人(徐景熙)作为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的独立董


(资料图)

事,2022 年严格按照《公司法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等法律、法

规、规范性文件以及《公司章程》、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》等规定,认真行权,

依法履职,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,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忠实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

务,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。现将 2022

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:

  一、出席会议情况

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。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:

  (一)亲自出席了公司2022年度召开的5次董事会,1次年度股东大会,1次

临时股东大会;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,本人均投了赞成票,没有

反对、弃权的情形;

  (二)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;

  (三)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。

  作为独立董事,在召开董事会前,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

情况和资料,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,平时注意了解公司的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,

为了解情况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。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,积极参与

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,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。

  二、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

  报告期内,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、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,

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、公正、独立的判断,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

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:

  (一)2022 年 4 月 23 日,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

表了独立意见:

明和独立意见;

相关合同议案的独立意见;

独立意见

  (二)2022 年 7 月 19 日,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

表了独立意见:

  (三)2022 年 8 月 19 日,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

表了独立意见:

明和独立意见;

  三、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

  报告期内,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,积极组织会议,对公司内部

控制自我评价、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、内审部工作报告及工作计

划等事项进行了审议;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,本人积极参加会议,

对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管人员的报酬情况进行了审议,为公司薪酬与考核体系建

设提供意见或建议。

  四、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

 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,本人在2022年内勤勉、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,对公

司生产经营、财务管理、关联往来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,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

的汇报,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议案,均事先对文件进行认真审核,详细询问议

案的背景材料和决策依据,主动向相关人员问询、了解具体情况,在充分了解情

况的基础上本人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、行使职权,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。

  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

保持密切联系,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,关注传媒、网络对

公司的相关报道,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。

  五、在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

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,对公司财务运作、资金往来、重大对外投资、关

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,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,及时

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,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。

  公司能够按照中国证监会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以及《深圳证券交

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等的相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,促进公司

依法规范运作;维护公司股东、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;保证披露信

息的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及时、公平。

  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执行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等法律、法规及公

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,确认董事会秘书为投资

者关系管理负责人,认真接待投资者的来电来访,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。

  为提高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,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

力,本人积极、认真地自学相关法律、法规和规章制度和独立董事履职所必备的

知识。通过学习,提高了认识,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有了进一步了解,为

今后更好的履行职责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。

  六、其他事项

  (一)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;

  (二)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;

  (三)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。

  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 2022 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,感谢公司管理

层和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。2023 年,希望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,

继续规范运作,稳健经营,以更优异的成绩回报投资者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独立董事:徐景熙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程永峰)

  本人(程永峰)作为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的独立董

事,2022 年严格按照《公司法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等法律、法

规、规范性文件以及《公司章程》、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》等规定,认真行权,

依法履职,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,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忠实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

务,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。现将 2022

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:

  一、出席会议情况

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。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:

  (一)亲自出席了公司2022年度召开的5次董事会,1次年度股东大会,1次

临时股东大会;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,本人均投了赞成票,没有

反对、弃权的情形;

  (二)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;

  (三)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。

  作为独立董事,在召开董事会前,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

情况和资料,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,平时注意了解公司的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,

为了解情况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。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,积极参与

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,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。

  二、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

  报告期内,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、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,

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、公正、独立的判断,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

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:

  (一)2022 年 4 月 23 日,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

表了独立意见:

明和独立意见;

关合同议案的独立意见;

立意见

  (二)2022 年 7 月 19 日,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

表了独立意见:

  (三)2022 年 8 月 19 日,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

表了独立意见:

明和独立意见;

  三、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

  报告期内, 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,认真研究董事、独立董事的

选择标准和程序,为公司提出可行性建议;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,根据公

司实际情况,本人在公司发展规划方面提出了合理化建议。

  四、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

 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,本人在2022年内勤勉、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,对公

司生产经营、财务管理、关联往来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,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

的汇报,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议案,均事先对文件进行认真审核,详细询问议

案的背景材料和决策依据,主动向相关人员问询、了解具体情况,在充分了解情

况的基础上本人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、行使职权,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。

  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

保持密切联系,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,关注传媒、网络对

公司的相关报道,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。

  五、在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

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,对公司财务运作、资金往来、重大对外投资、关

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,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,及时

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,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。

  公司能够按照中国证监会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以及《深圳证券交

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等的相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,促进公司

依法规范运作;维护公司股东、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;保证披露信

息的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及时、公平。

  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执行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等法律、法规及公

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,确认董事会秘书为投资

者关系管理负责人,认真接待投资者的来电来访,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。

  为提高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,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

力,本人积极、认真地自学相关法律、法规和规章制度和独立董事履职所必备的

知识。通过学习,提高了认识,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有了进一步了解,为

今后更好的履行职责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。

  六、其他事项

  (一)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;

  (二)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;

  (三)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。

  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 2022 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,感谢公司管理

层和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。2023 年,希望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,

继续规范运作,稳健经营,以更优异的成绩回报投资者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独立董事:程永峰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彭建云)

  本人(彭建云)作为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的独立董

事,2022 年严格按照《公司法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等法律、法

规、规范性文件以及《公司章程》、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》等规定,认真行权,

依法履职,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,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忠实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

务,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。现将 2022

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:

  一、出席会议情况

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。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:

  (一)亲自出席了公司2022年度召开的8次董事会,1次年度股东大会,1次

临时股东大会;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,本人均投了赞成票,没有

反对、弃权的情形;

  (二)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;

  (三)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。

  作为独立董事,在召开董事会前,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

情况和资料,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,平时注意了解公司的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,

为了解情况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。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,积极参与

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,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。

  二、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

  报告期内,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、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,

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、公正、独立的判断,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

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:

  (一)2022 年 4 月 23 日,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

表了独立意见:

明和独立意见;

关合同议案的独立意见;

立意见

  (二)2022 年 7 月 19 日,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

表了独立意见:

  (三)2022 年 8 月 19 日,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

表了独立意见:

明和独立意见;

  三、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

  报告期内,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,本人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

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,对公司薪酬与考核体系建设、公司高管人员薪酬与考核等

事项提出建议;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,积极参加会议,对公司内部控

制自我评价、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、内审部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

等事项进行了审议;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,认真研究董事、独立董事

的选择标准和程序,为公司提出可行性建议,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。

  四、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

 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,本人在2022年内勤勉、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,对公

司生产经营、财务管理、关联往来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,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

的汇报,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议案,均事先对文件进行认真审核,详细询问议

案的背景材料和决策依据,主动向相关人员问询、了解具体情况,在充分了解情

况的基础上本人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、行使职权,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。

  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

保持密切联系,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,关注传媒、网络对

公司的相关报道,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。

  五、在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

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,对公司财务运作、资金往来、重大对外投资、关

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,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,及时

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,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。

  公司能够按照中国证监会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以及《深圳证券交

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等的相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,促进公司

依法规范运作;维护公司股东、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;保证披露信

息的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及时、公平。

  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执行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等法律、法规及公

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,确认董事会秘书为投资

者关系管理负责人,认真接待投资者的来电来访,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。

  为提高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,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

力,本人积极、认真地自学相关法律、法规和规章制度和独立董事履职所必备的

知识。通过学习,提高了认识,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有了进一步了解,为

今后更好的履行职责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。

  六、其他事项

  (一)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;

  (二)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;

  (三)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。

  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 2022 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,感谢公司管理

层和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。2023 年,希望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,

继续规范运作,稳健经营,以更优异的成绩回报投资者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独立董事:彭建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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